构筑大数据平台助力“智慧控申”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在控申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是提升控申检察工作质效、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引擎,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应有之义,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必然之举。2017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大数据行动指南(2017-2020年)》,提出建立“一中心四体系”的检察大数据总体架构,打造数据化、科学化、智能化的“智慧检务”。控申检察部门作为检察机关的窗口,承担着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必须紧随发展步伐,紧扣时代脉搏,以信息化推动控申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大数据技术在控申检察工作中的运用并非是“无根之木”,理论层面,已有专家多角度论证了“大数据+检察工作”的现实意义与运行模式;实践层面,集办案、管理、统计于一体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步入有序运行阶段,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在案件智能研判、办案流程智能监控、检务公开信息化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为“智慧控申”大数据平台建设提供了借鉴。

  “智慧控申”大数据平台建设价值分析

  提升信访处置质量、效率和效果的需要。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信访形势更为复杂。目前,信访处置中仍存在某些难点:如对于当前突出的P2P、类住宅等社会矛盾,依托传统工作方式捕捉热点存在严重滞后性,一定程度上造成信访处置上的被动。所以说,信访数据的归集和分析,有助于开展反向审视工作,及时发现执法办案或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规范执法行为。

  提升服务为民水平的需要。“智慧控申”大数据平台在功能设置上立足于让群众方便快捷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当前,控申检察窗口服务为民工作还有许多地方值得改进。如有些来访人需了解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实体、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规,由于接访人员的知识面和能力存在客观限制,无法做到迅速、准确解答。依靠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能够轻而易举地解决这些问题,从而提升信访接处效率。

  提升管理决策水平的需要。考察一个控申检察干部接访的质量和水平,单纯依靠对信访人投诉的统计分析是不科学的。使用大数据技术分析案件的相关指标属性,以此来代替人为评价,可以使绩效评价结果更为真实、可靠。通过大数据技术对几年以来的所有信访案件进行相关性数据分析,并采用层次分析法理论就相关指标的权重进行设定,据此可以将检察官承办的每一个案件进行等价转换,最终获得相应的绩效评价结果。

  “智慧控申”大数据平台建设主要思路

  平台设置的业务目标。可以考虑构建一个以人脸识别系统、语音识别系统、身份证识别器等为技术引擎,以智能摄像机、接访自助一体机、接访机器人、高速翻拍扫描仪等为硬件支撑,以接访信息系统、诉讼业务导航、法律法规智能检索、诉讼结果预测系统为软件内核,综合实现人证信息智能采集标对、来访信息全面导入、智能引导业务办理、智能答复常规咨询、智能初核信访事项、黑名单声光报警布控、轨迹式安防监控、语音识别云笔记生成归档和信访长效预测预警等功能的来访大数据平台,作为全面构建“智慧控申”的起步与基础。

  平台设置的预期效果。通过上述平台的搭建,实现检察系统内部所有信访数据全覆盖、全流程、实时留痕,实现对各类信访数据的智能检索、智能比对分析和深度挖掘,实现对每一个信访个体从脸部特征、身份识别到具体信访诉求、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的数字化建档,实现对缠闹访等高危对象的名单化管理、出入场所预警管控、信访情景实时监控等各类记录综合保存。

  “一平台、三应用”的框架体系。以来访数据平台为基础,应用人脸识别、语音识别、智能接待机器人三项技术,实现信息资源、知识资源、网络资源、计算资源、平台资源的全面联通共享。

  1.来访数据平台。来访数据平台系通用功能平台,全面覆盖所有来访数据,对接业务管理系统,连通各类信访处置功能应用。该平台以信访人作为数据归集点,包括信访人的基本信息、信访风险等级标识、历史信访记录、历次信访诉求、主要案件信息及法律文书、历次信访处置情况、接访录像资料等,从而建立一个个立体化的信访“数据人”。来访数据通过接访自助一体机录入,一体机内嵌人脸图像采集点和身份证件信息采集点。通过一体机扫描身份证件,可以将信访人人像与其身份信息自动关联,大幅度提高对信访人身份识别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一体机中安装信访信息自助登记系统,该系统要求信访人自行登记其信访事项的类别、主要诉求、通过高速扫描设备上传法律文书及其他书面材料,有助于接访人员第一时间了解信访人的意图和诉求,更好地开展信访处置。接访人员处置后,将处置的有关信息(笔录、视频、工作记录等)录入系统,从而形成一次完整的信访记录。

  2.人脸识别系统。人脸识别是目前非常成熟的一项技术,在各地已得到广泛运用。“智慧控申”的人脸识别系统将自带报警和布防功能。当某一具有极端背景的信访人被纳入黑名单后,其一旦出现在接访场所,系统会立即通过场所声光报警、短信报警等多种方式告知接访主管领导、接访人员,提示工作人员对其加大关注。人脸识别系统可以与安防系统联接,实现轨迹式安防监控作用。通过抓取人像形成轨迹图,点击轨迹图中的人像,即可自动调取安防监控画面对其进行实时监控,观察其在特定区域内的一举一动。监控成像视频亦可根据需要进行长时期保存,以用作资料留存或相关证据材料。

  3.智能接待机器人。“智慧控申”中的机器人是根据控申检察业务需求量身打造的,不仅可以提供触摸式的操作菜单进行诉讼业务登记,代替控申检察工作人员完成大量重复性的机械工作,还可为信访人提供叫号、信访历史记录与答复等查询服务,满足群众个性化司法需求,提升信访处置效率。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庞大的数据库,包括了检察院的内生数据、共享数据以及从互联网中获取的公开数据,完全能够应付日常的法律咨询工作。它具有自主学习的功能,随着信访人与机器人的互动越频繁,其收集的样本就越丰富,回答问题与提供服务的精准度将越高。同时,通过与信访人的互动,随时将信访人诉求导入信访档案,实现数据的实时更新。

  4.语音识别技术。最高检《检察大数据行动指南(2017-2020年)》提出要开展智能语音技术在检察机关各类会议场景以及询问、讯问、接访等工作的应用。检察机关办案始终存在难以还原全貌、难以回溯监督等问题。语音识别系统在接访工作中的应用,将实现信访接待全程留痕,用文字展现办案全貌,从而有效提升办案效率。对于规范接访工作、丰富信访档案,收集信访数据具有重要意义。

  “智慧控申”大数据平台建设展望

  大数据平台建设是“智慧控申”建设的第一步,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日渐成熟,其在控申检察工作中的应用前景将更为广阔。应该说,在大数据平台建成应用后,实践证实其确为有效的基础上,可以逐步推进以下探索工作。

  逐步将信、网、电等渠道的信访数据汇入,并实现区域内三级检察院信访案件信息的贯通。将机器人智能应答、法律咨询等功能逐步拓展至网络接访、电话接访领域,打造立体式、多维度、智能化的为民服务窗口。

  开发软件统一数据接口,在不同司法机关内部实现裁判文书或证据材料的自动挂钩,使信访接待中办案信息查询需求、法律文书调取需求直接与办案系统、档案系统联通,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数据互通良性机制。

  在应用人脸识别系统的过程中,探索对信访人的违法上访举动进行自动识别、自动抓取和保存、智能预警,提高突出事件处置质量和效率。

  建设涉法涉诉信访指挥中心,实时监控、指挥重点信访人接访工作,以动态、直观的多维报表、图形形式展现信访情况,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随需查询、随需分析、随需展现和随需发布,提高决策科学性。

  拓展研究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案件处理的辅助分析模型,为防范错案、检务公开、反向审视、规范司法行为等提供更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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